惡煞陪友人談判感情糾紛 竟亮刀37秒刺殺3人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友人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有感情糾爭,2018年6月8日深夜找友人李銘鴻陪他到三重一家星巴克和謝姓情敵談判,不料遭對方撂人圍困,李銘鴻竟持摺疊刀朝對方游姓、洪姓及另名李姓男子猛刺,造成游、洪死亡,李男重傷。新北地院雖痛責李銘鴻漠視他人生命,未道歉也未悔悟,但考量全案屬偶發衝突,非計畫性謀殺,認為尚無剝奪生命的必要,今判李銘鴻無期徒刑。
判決指出,去年4月黃男的徐姓女友搭乘謝姓男子車輛,卻將錢包掉落在車上,謝男發現後,打電話通知徐女,黃男得知後醋勁大發,兩方約在蘆洲中山一路7-11超商碰面,黃男的友人李銘鴻得知後趕到現場,和謝男爆發口角,竟拿刀刺了謝男的同夥(李銘鴻涉傷害部分仍由檢方偵查中。)
事後兩方人馬再相約6月8日深夜在三重區三和路4段星巴克附近談判,李銘鴻陪黃男到場,謝男也撂來多人助陣,謝男陣營擔心李男帶刀,要求搜身,結果雙方爆發拉扯爭執,李銘鴻竟再度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,刺向謝男陣營的李男腹部、游男左頸部與洪男前胸,導致游男因左側外頸動脈切割傷出血死亡、洪男因心臟貫通穿刺死亡,李男則有腹壁開放性傷口、肝穿刺傷等傷害。
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李銘鴻,新北地院開庭,李男否認殺人,辯稱是友人黃男遭謝男陣營圍毆,為救人才拿刀刺人,屬正當防衛。不過,法院依據現場監視錄影,發現李男短短37秒攻擊3被害人足以致死的頸部、腹部及胸部,還喊「呼恁死」,傷勢甚至超過刀刃長度,認為已有殺人意圖;其次,當謝男陣營發現李銘鴻要攻擊,是叫大家離開而鳥獸散,因此也認為並不符合正當防衛。
新北地院雖痛責李銘鴻漠視輕忽人命,造成2死1重傷,惡性非輕,開庭仍避重就輕,未跟被害人及家屬道歉而無任何悔悟,但考量是偶發衝突,檢方及被害人、家屬皆要求從重量刑未求刑,認為尚無剝奪生命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,今判李銘鴻無期徒刑;尚可上訴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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