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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8-6-15 12:49 AM 編輯
催告通知要保人還不夠!? 二審保險公司判賠
文/黃晴冬| 《現代保險》雜誌 | 2018.06.14 (新聞)
【本文重點】若保戶遲遲未繳保費,保險公司依法須寄發催告通知給要保人。不過,日前一起高等法院判決,因保險公司沒通知到被保險人及受益人,二審逆轉判賠84萬元!
台北一名施男的母親在2000年向國泰人壽投保終身壽險及數張附約,部份保單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為施男。2014年4月18日施母過世後,施男請妻子聯絡業務員變更要保人及收費地址,2015年9月施男車禍受傷住院,事隔一年後出院請妻子申請保險金。保險公司以施男因為沒繳保費,已停效超過2年被終止契約為由拒賠,施男表示從未收到催告保費通知,上法院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金。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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